佛法传统文化

admin on 四月 24th, 2009

  我们首先应当承认,中国的佛教,尤其是正在近世以来,根本是谈不上律制的。所以僧人少有如律而行的,俗人(在家佛子)也就更不懂得律制了。         僧人多不崇律,生活仪节不能没有失措之处;俗人不知律规,见到僧人的不顺眼者,往往加以指谪。甚至形成僧人不谈僧制僧规,僧制僧规的讨论,竟然落到了俗人的文字与言谈之中。说起来,实在是一件非常痛心的事!                当然,俗人之会讨论僧制,指谪僧仪,责任应由我们僧人来负,俗人是无辜的。因为俗人皆是僧人弟子,弟子批评其师,岂非师教之失败?俗人不知道以其俗人的身分来论究僧制,是不合佛制的行为,所以他们出乎爱护教誉的热忱,来批评僧人的生活,是无可责斥的。不过,我想在此指出,俗人批评僧事,仍是绝对的罪过,即使此一罪过,应由僧人分担。(《优婆塞戒经》卷三<摄取品>中说:宁受恶戒,一日中断无量命根,终不养畜弊恶弟子,不能调伏。)在我国的律典中,没有一部是允许俗人来批评僧事的,特别是大乘菩萨戒,不要说是批评僧事,即使僧俗四众弟子中的任何一人犯了过失,也不应无拘束地广肆批评,否则便犯了《梵网经》重戒第六条「说四众过戒」。在泰国,虽然鼓励俗人研究比丘戒,但是俗人绝对不敢论涉僧制,我想泰国佛教之允许俗人看僧律,用意当在使得俗人更能了解佛制的比丘生活,而对僧人更能发出无上的崇敬之心。当俗人知道了律制之后,自也不敢甘冒犯过的罪愆,而来抨击僧人的律仪了。              根据律制,佛弟子的事,应由僧团的会议来共同解决,比丘犯了戒,轻则向一位清净比丘悔过,中则向二个以上清净比丘悔过,次重则在二十位清净比丘中出罪,最重则失戒体,逐出僧团之外。菩萨戒犯轻罪则对一比丘悔过,中罪则对三比丘悔过,重罪则失戒体,应当在佛菩萨像前忏悔,得到了好相——见光见华,见佛菩萨来手摩其顶之后,方可允许重受。五戒弟子犯了戒,也是分为三等:上罪不可悔,中罪可悔,下罪可悔。            佛弟子犯戒,绝对不许大肆声张,逢人便说。但是仍有处理的途径,犯戒者如能自行发露,在清净比丘前至诚忏侮,当然是最好。如果犯戒者自已已将犯戒的事情忘了,或者虽未忘记,仍不坦白发露,那时可由有德资深的比丘,在集会之中,当众为之举罪,逼他发露忏悔,以求僧团的清净。如果虽遭举罪之事证俱在,而犹不肯认罪者,可由僧团会议,公推一位清净的有德比丘,去向施主宣布他的罪过,以期断绝他的信施,使他就范忏悔。可见,虽然比丘与比丘之间,也不得随意宣说他人的过失,何况俗人能够议论僧事?                但是,俗人对于犯戒的僧人,并非没有说话的机会,唯其须是最最亲善的人,以私人的关系,密下为之劝告,终不得发诸议论而笔诸文字。              还有一个规矩,那就是举罪与忏罪的问题。佛弟子共分僧俗大小的七众,僧人可举俗人之罪,并可受俗人的悔过,俗人则不得举僧人之罪,亦不得受僧人的悔过;大众(比丘与比丘尼)可举小众(式叉摩尼与沙弥沙弥尼)之罪,并可受小众的悔过,小众不得举大众之罪,亦不得受大众的悔过;比丘可举其下六众之罪,并得受其悔过,其下六众不得举比丘之罪,亦不得受比丘悔过。即在比丘之中,戒腊在五夏之前,不得为师,也不得离师——以其尚未通晓戒律的轻重与持犯,因此,比丘虽已超过五夏的戒腊,乃至已届百岁高龄,如其不学无知,不明戒律的轻重持犯,仍然不得举人之罪。准此而言,俗人而来议论僧事,而来讨论批评僧人的威仪作法,自为佛制之所严禁的事了。             这不是佛陀制戒包庇僧人,实在是未届其位而不识其境的缘故。       佛弟子的七众之中以比丘的位置最高,戒律之中,也以比丘及比丘尼律最繁,即使身为比丘,潜心于律制的研究,也非十年八年的工夫所能穷究透彻,何况是一介俗人,单凭主观眼光的好坏,而来批评僧事呢?正像一个国家的法律,只有律师懂得较多,但至于解释宪法,又非由大法官来专任不可了。如果下一个譬喻,俗人之论僧事者,则似小学的蒙童而去评阅博士的论文,试问:那能评阅出什么名堂来呢?             我不怪今时的俗人议论僧事,所谓「不知者不罪」,因为那是出于他们由于「不知」而产生的错误。同时这一错误的产生,多半还是出于爱护佛教的热忱。但我希望我的这篇文字,能起一点说明的作用,能使俗人最低限度不再不知高下地批评僧事。诚然,最要紧的,还要靠我们身为僧人的人,大家都能尊重律制、学习律制,并且尽可能地遵行律制。否则,以谤止谤,固然不对;实则不善而又欲人无谤者,也是不公道的。即使在俗的佛子们,为了持戒而不谤僧,却也无法禁止非佛弟子乃至外道徒众的借机破坏!         如今,我国的佛教,尤其在台湾,根本少有遵行僧团制度的约束与制衡,要想事事如律,自也无法办到。但是我们如能多懂一点律制的知识,至少也可有些警策的效用,至少在我们犯了过失之后(戒是条条都有犯的可能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未得定共戒、道共戒之前的凡夫,犯戒是难免的,特别是威仪戒),也会生起惭愧之心,无法求得清净僧中悔过,自在佛前恳切忏悔,小罪也可忏除的。                                                             圣严法师《觉世》一九二期 http://qzone.qq.com/blog/48966408-123135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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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on 四月 3rd, 2009

幸福人生讲座 全文下载(非提纲)   提纲: 第一集 「不学礼,无以立」 「知缘、惜缘、造缘」 思想→行为→习惯→性格→命运 中国文化承传的智能—文言文 自我(自私)→竞争→战争→末日 「教者,上所施,下所效」→以身作则→「育,教子使作善也」  第二集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孔孟学说的核心:仁慈」 「大乘佛法的核心:慈悲」 「西方圣贤强调:博爱」 仁→王天下 孝→仁爱→互助→互爱→世界大同 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欲是深渊」 「少年得志大不幸」 「福田靠心耕」 「海瑞罢官」  第三集 「一切法从心想生」 「学贵立志」 为往圣继绝学(因)→为万世界太平(果) 定位:家→孝子,学校→好学生,社会→好公民;「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亲所好,力为具」 「十无益」:「一行止不端,读书无益。二心高气傲,博学无益」(林则徐) 《三字经》:「为学者,必有初,小学终,至四书」 「一门深入,长时熏修,解行相应」 「不力行,但学文,长浮华,成何人」 「但力行,不学文,任己见,昧理真」  第四集 「一门深入,长时熏修」 人贵自知 「父母呼,应勿缓」 「晨则省,昏则定」 「言语忍,忿自泯」 「人有短,切莫揭;人有私,切莫说」  第五集 「父慈子孝」 朱子治家格言:「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 「宠子不孝,宠某吵闹」 《诗经》:「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采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 《礼记.学记》:「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者也。」  第六集 《礼记.学记》:「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者也。」 「百善孝为先」 「父母呼,应勿缓」 「冬则温,夏则凊」 「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 教孝的方法:一、以身作则,二、亲师合作,三、夫妻配合  第七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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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on 四月 1st, 2009

    当面夸她长的漂亮,暂时她会高兴 ,但夸会宠起娇气,后果不可收拾。比如今天你夸她美若西施,明天就得说漂亮赛过仙女,后天就无话可说。这就好像吸食“白粉”,刚开始给一点就很兴奋,到最后,大剂量也没有效果。一旦宠起娇气,你会受尽苦头。 所以,就是她当时不高兴,也是不说。     弟子规说:“凡出言 信为先 诈与妄 奚可焉 话说多 不如少 惟其是 勿佞巧 奸巧语 秽污词 市井气 切戒之”。不能夸妻子,是不是可以批评呢,批评更不可以。家丑不可外扬。 如果一定要夸,可以在背后夸妻子和她的家人。慢慢地她知道了,会喜悦,但不会骄横。     不夸妻子聪明漂亮,对妻子的品德要赞美。妻子对家庭的付出,要看在眼里,记在心中,以行动表达出你的感激。日久,一定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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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on 三月 30th, 2009

到底五福是什么呢?第一福是‘长寿’,第二福是‘富贵’,第三福是‘康宁’,第四福是‘好德’,第五福是‘善终’。注:《书经》上所记载的五福是: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书经洪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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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on 三月 24th, 2009

弟 子 规 总 叙 弟子规 圣人训 首孝弟 次谨信 泛爱众 而亲仁 有余力 则学文 入 则 孝 父母呼 应勿缓 父母命 行勿懒 父母教 须敬听 父母责 须顺承 冬则温 夏则凊 晨则省 昏则定 出必告 反必面 居有常 业无变 事虽小 勿擅为 苟擅为 子道亏 物虽小 勿私藏 苟私藏 亲心伤 亲所好 力为具 亲所恶 谨为去 身有伤 贻亲忧 德有伤 贻亲羞 亲爱我 孝何难 亲憎我 孝方贤 亲有过 谏使更 怡吾色 柔吾声 谏不入 悦复谏 号泣随 挞无怨 亲有疾 药先尝 昼夜侍 不离床 丧三年 常悲咽 居处变 酒肉绝 丧尽礼 祭尽诚 事死者 如事生 出 则 弟 兄道友 弟道恭 兄弟睦 孝在中 财物轻 怨何生 言语忍 忿自泯 或饮食 或坐走 长者先 幼者后 长呼人 即代叫 人不在 己即到 称尊长 勿呼名 对尊长 勿见能 路遇长 疾趋揖 长无言 退恭立 骑下马 乘下车 过犹待 百步余 长者立 幼勿坐 长者坐 命乃坐 尊长前 声要低 低不闻 却非宜 进必趋 退必迟 问起对 视勿移 事诸父 如事父 事诸兄 如事兄 谨 朝起早 夜眠迟 老易至 惜此时 晨必盥 兼漱口 便溺回 辄净手 冠必正 纽必结 袜与履 俱紧切 置冠服 有定位 勿乱顿 致污秽 衣贵洁 不贵华 上循分 下称家 对饮食 勿拣择 食适可 勿过则 年方少 勿饮酒 饮酒醉 最为丑 步从容 立端正 揖深圆 拜恭敬 勿践阈 勿跛倚 勿箕踞 勿摇髀 缓揭帘 勿有声 宽转弯 勿触棱 执虚器 如执盈 入虚室 如有人 事勿忙 忙多错 勿畏难 勿轻略 斗闹场 绝勿近 邪僻事 绝勿问 将入门 问孰存 将上堂 声必扬 人问谁 对以名 吾与我 不分明 用人物 须明求 倘不问 即为偷 借人物 及时还 后有急 借不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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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说的儿子孝顺,不是真的孝顺,是儿子要孝顺的名,而忽视了孝顺的实。        因为如果儿子真的孝顺,不是把妈妈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无视妻子的存在甚至伤害妻子。 真正的孝顺是在娶了妻子以后,自己退居第二位,把孝敬母亲的工作交给妻子去做,促成母亲和妻子的关系的和睦, 让母亲觉得妻子很好,甚至像爱自己的姑娘一样爱妻子,而妻子也把婆婆当成自己的妈妈。这样家庭和谐,社会和谐,天下太平。         一个孝子,通常妻子也会孝顺,因为感应道交。如果妻子不孝顺,检查自己,看自己那些地方做的让妻子不高兴,不满意,“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母子、夫妻、婆媳,这里有三种关系。未结婚之前,儿子怎么孝顺母亲都不为过,但是结了婚以后,要把孝顺母亲的机会留给妻子,甚至给妻子创造出孝顺的机会。举个例子,比如说妈妈想吃苹果,妻子买回来一斤,儿子说,妈妈爱吃,你才买这么点。出去买回来一箱,这就是陷妻子于不义,或者说制造矛盾。这样,妈妈会想,还是儿子孝顺,妻子可能会想,你不是孝顺吗,那你就孝顺吧,我以后不管了。 如果妈妈想吃苹果,妻子没有去买,儿子不要着急,反省自己,妻子为何没有去买。补充一点,结婚前,儿子把收入交给妈妈很好,结婚以后,工资卡最好交给妻子。否则,可能为日后婆媳不和种下种子。开始母亲可能会不高兴,但这是给妻子孝顺母亲创造机会,母亲对儿子不满,只是暂时的,更不会记在心里,但婆媳一旦结怨,就很麻烦了。这就是王善人常说的“近人要远,远人要近”的道理。        《孝经》云:孝悌之至 通於神明 光于四海 无所不通。妻子对于丈夫的孝行应该欢喜赞叹,因为这是一切善行的根本,否则,就是给子女做一个不好的榜样,等她们结了婚,又会怎样对待自己的父母呢?而且,从来没有因为孝经父母而贫穷的家庭,反倒是不孝父母而消己福。        我说的可能不对,欢迎大家批评指导:ac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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